屏南文旅放大招!十項措施促消費,福利指南速查→
為加大屏南縣旅游市場的宣傳力度,支持和鼓勵旅行社等組織開展以屏南縣為旅游目的地的經營活動,進一步挖掘屏南縣景區(qū)和鄉(xiāng)村旅游的發(fā)展?jié)摿?,擴大屏南縣旅游業(yè)的知名度和吸引力,促進旅游經濟快速發(fā)展,結合《寧德市文旅促消費六條措施》《屏南縣推進全域旅游發(fā)展扶持政策》等文件精神,制定本措施。
01
獎勵項目
1.游客入屏過夜旅游獎勵
旅行社組織旅游團隊游覽屏南縣景區(qū)、景點2個(含)以上,并入住屏南縣城區(qū)酒店一夜(含)以上,按照每位游客20元/人標準給予旅行社獎勵,住宿每增加一夜,按照每位游客15元/人標準給予旅行社獎勵。為發(fā)揮旅游企業(yè)的主觀能動性,激活屏南淡季旅游市場,每年10月25日至次年4月25日期間,對組織或接待旅游團隊來屏南游覽并在城區(qū)過夜累計達500人以上的旅行社,另外給予每人每晚15元獎勵。獎勵總金額90萬元,每家旅行社獎勵封頂10萬元。
2.組織大團來屏獎勵
一是旅行社一次性組織屏南縣外同一客源市場游客100(含)人以上的團隊入屏旅游,并且游覽屏南縣景區(qū)、景點2個(含)以上的(包括1家收費景區(qū)),按每位游客15元/人標準給予旅行社獎勵;二是旅行社一次性組織屏南縣外游客 300(含)人以上的包專列,或達100(含)人以上的包機入屏旅游,并且游覽屏南縣景區(qū)、景點2個(含)以上的(包括1家收費景區(qū)),按每位游客30元/人標準給予旅行社獎勵。以上兩點不能同時享受獎勵,獎勵總金額40萬元,每家旅行社獎勵封頂10萬元。
3.周邊市場散拼專線旅游獎勵
試行期內同一客源市場散拼專線累計輸送1000人、1800人、3000人,并且游覽屏南縣景區(qū)、景點2個(含)以上,入住屏南縣城區(qū)酒店一夜(含)以上,分別給予開設散拼專線的旅行社一次性宣傳經費獎勵2萬元、4萬元、6萬元。獎勵總金額15萬元,每家旅行社獎勵封頂6萬元。
4.遠程市場拓展獎勵
旅行社組織遠程市場旅游團隊游覽屏南縣景區(qū)、景點2個(含)以上、入住屏南縣城區(qū)酒店一夜(含)以上,試行期內接待同一客源市場游客達1000-1999人、2000-2999人、3000人以上的,分別給予拓展遠程市場旅行社一次性宣傳經費獎勵2萬元、4萬元、6萬元。獎勵總金額20萬元,每家旅行社獎勵封頂6萬。
5.爆款視頻獎勵
網(wǎng)紅達人、文旅博主在抖音、微信視頻號、小紅書等新媒體平臺發(fā)布以屏南文旅宣傳為主題的原創(chuàng)短視頻,單條短視頻同時滿足播放量達50萬以上,點贊量達2000以上的,給予2000元獎勵;播放量達100萬以上、點贊量達3000以上的,給予3000元獎勵;播放量達200萬以上、點贊量達5000以上的,給予5000元獎勵。與“屏南文旅”抖音賬號共創(chuàng)的作品,在此獎勵基礎上追加1000元。該項獎勵資金總額10萬元,以申報時間先后順序獎完為止。(同一賬號最多可享受不超過3次獎勵,同時符合標準的按就高原則兌現(xiàn),如發(fā)現(xiàn)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申報資格。)
6.住宿抵消費
在屏南縣城區(qū)酒店住宿一晚(含)以上的游客憑住宿消費記錄或有效憑證在我縣符合條件的餐飲企業(yè)(含大個體)消費,可享受單筆滿減活動(滿400減100),該項獎勵資金總額20萬元(不含7、8月份),以上消費時間先后順序獎完為止。
7.“暢游屏南,打卡有獎”。
在屏南縣城區(qū)酒店住宿一晚(含)以上,憑住宿消費記錄或有效憑證,在微信朋友圈發(fā)布屏南旅游九宮格圖片集50個贊,同時發(fā)布抖音或小紅書的游客,可至“屏南有禮”任意門店獲得50元精美禮品。該項獎勵資金總額5萬元,以到店時間先后順序獎完為止。
8.景區(qū)互游活動。
凡在霞浦縣或福鼎市購買任何一項景區(qū)門票的游客,均可在15日有效期內持購買的門票參與白水洋·鴛鴦溪景區(qū)門票八折價折扣活動(不含7、8月份,淡季折扣疊加);旅行社組織霞浦縣或福鼎市的旅游團隊來屏參照享受門票折扣活動。
9.賽事免門票。
報名參加屏南縣內重點賽事的運動員,可憑身份證、手機號等相關證件及信息,享受白水洋·鴛鴦溪景區(qū)免首道門票優(yōu)惠。
10.景區(qū)門票享優(yōu)惠。
白水洋·鴛鴦溪景區(qū)當年10月25日至次年4月25日享景區(qū)門票半價折扣活動。
02
附則
1.本措施總體資金封頂200萬元/年,每家旅行社累計封頂享受獎補25萬元,其中“游客入屏過夜旅游獎勵”“組織大團來屏獎勵”“周邊市場散拼專線旅游獎勵”“遠程市場拓展獎勵”如超出限額,每項獎勵金額按每家旅行社獎勵金額占資金比例進行計算分配。
2.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當年獎勵資格,情節(jié)嚴重的二年內不得參加獎勵項目申請,并將依法依規(guī)追究責任:
(一)違反國家有關行業(yè)、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(guī)的;
(二)申報單位、個人在申報獎勵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;
(三)由于申報單位自身造成的服務質量過失,年度被投訴3次(含)以上或發(fā)生重大投訴事件的;
(四)其他取消獎勵資格情況。
3.本措施的獎勵資金由屏南縣財政局予以撥付專項資金,并按專項資金管理有關規(guī)定進行審批。
4.本措施是作為《屏南縣推進全域旅游發(fā)展扶持政策》(屏委發(fā)〔2021〕5號)文件第五條第四點“旅游市場營銷”其中的“過夜游客接待獎勵”“組織大團來屏獎勵”兩項扶持獎勵項目的優(yōu)化與補充。
5.本措施解釋權歸屏南縣文體和旅游局所有,自發(fā)布之日起執(zhí)行,試行期至2025年12月31日,試行期內有新規(guī)定的,按新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附件
1.屏南縣2025年文旅促消費十條措施操作細則
2.旅行社獎勵申報材料、旅行社信用承諾書、申請表
3.文旅網(wǎng)絡宣推獎勵資金申請報告
4.餐飲企業(yè)信用承諾書、住宿抵消費獎勵資金申請表
5.屏南縣景區(qū)景點清單

來源:屏南縣文體和旅游局
編輯:陳娥
審核:劉寧芬 周邦在
責任編輯:陳娥
(原標題:屏南文旅放大招!十項措施促消費,福利指南速查→)